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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残保金是不是以法人为主体?
来源: | 作者:淼源会计 | 发布时间: 2020-09-18 | 459 次浏览 | 分享到: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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