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联系电话
132-0145-0169
客服二维码
1万+家企业提供了服务
扫码访问客服

工商登记 / 代理记账 / 审计报告 / 税收筹划 

商标注册/会计培训

132-0145-0169
注销时一定查三年账吗?
来源: | 作者:淼源会计 | 发布时间: 2021-09-23 | 524 次浏览 | 分享到:

政策上并没有注销必须查账的规定,要看企业的具体情况。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呢?因为税款有追征期。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但是,现在很多企业在注销时选择了简易注销,被查账的情况更有所减少。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