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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行为具体指什么呢?
来源: | 作者:淼源会计 | 发布时间: 2021-02-23 | 443 次浏览 | 分享到:

依据法律规定商标权人对自己的注册商标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他人未经授权许可不得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否则就属于侵权行为。

对此商标法第57条做出了明确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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