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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异议?
来源: | 作者:淼源会计 | 发布时间: 2021-01-28 | 474 次浏览 | 分享到: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异议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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