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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时以下问题则不会考虑
来源: | 作者:淼源会计 | 发布时间: 2021-01-11 | 485 次浏览 | 分享到:
申请时的审查是不看书面材料,只是审查商标是否相同近似,是否违反商标法,是否是大量的恶意注册等,对于以下问题则不会考虑
1.不会考虑你是否有在先权利(比如你是否有在先的版权、外观专利、字号等);

2.一些恶意的抢注也不在考虑范围中(比如代理商之间的抢注,因为审查员看不到你的合同啥的,怎么审查)。
3.引证商标在引证时,审查员会考虑其商标是否还有效,只要是注册的,或在申请中的,都可以作为在先商标引证,但是,不会再去审查引证商标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或其它可能影响引证商标状态的其它情形。
......
当然,还会有一些会列出来的特殊情况,所以,如果你的商标申请中存在以上等的情况,就会因为申请阶段审查的局限性导致了被驳回,那怎么办?只能进行驳回复审,在驳回复审中,在排除引证商标的案件过程中,你把你这些有用的证据材料和事实请求告诉审查员,审查员依据这些你提供的材料进行进一步的审查,你才有机会获得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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